不久前,一种标识为爱力根爱尔兰制药公司生产的复方硫酸新霉素滴眼液(商品名:帕利百)因存在可能导致患者在有效期之外使用药品的隐患,被武汉市药监部门查处并责令召回。据悉,这是我国第一例由药监部门介入、责成企业实施的药品召回案。
武汉市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武汉某医药公司时发现,该公司销售的“帕利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有效期为2年,而该药品包装上的有效期标识按批件批准的有效期推算超出了1个月。2006年5月8日,武汉市药监局稽查分局对武汉某医药公司下达《责令召回药品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武汉市新闻媒体上公告召回上述药品,并于30日内完成召回。2006年5月15日,武汉某医药公司在《武汉晨报》上刊登了《药品召回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