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从20日起,包括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将受到“最高零售价格”制约,开始限价。同时开始限价销售的还有加替沙星等31种药品的补充剂型规格。这样就有总计63种药品在江苏开始正式限价。
限价药品大多为常用药
在今天开始限价的药品中,大多数为常用药,降价目的在于给患者带来真正实惠。以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为例,其中包括消癌平”(片剂0.3gX72片每盒99元,注射剂20ml每支310元)、华蟾素注射液”(5ml零售价27.4元,10ml最高零售价52元)、黄芪注射液(10ml每支4.6元)等药品,这些药品在临床上使用比较频繁,价格从十几元、二十几元到几百元不等,共涉及到100多个剂型规格,对患者影响也比较大。
同时实行最高零售价格的还有31种补充剂型规格,其中包括加替沙星(注射剂100mg:1OOmlx2袋每盒66.30元)、头孢噻肟钠(注射剂3.0g每瓶34.80元)等用药,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对这些药品的规格剂型进行了统一最高限价。记者发现,这31种药品的补充剂型规格中包括有不少此前多次降价中遗漏的规格,还有一些是以前降价后出现的新规格。
为做好此次限价工作,省物价局还出台了许多配套措施。该药品价格自执行之日起,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行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一律不得超过75元。而对于此次未被列出的规格药品,省物价局要求各市应于11月22日以前向省物价局上报,在省物价局增补规格药品价格未下达前,各地不得自行定价销售。
这次药品限价对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也同样适用。各地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高于本次公布价格的,必须按本次公布价格执行;低于本次公布价格的,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