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确保招标药品能及时配送到位,在原有2家药品配送企业的基础上,我区将面向全国公开招募4家药品配送企业,参与全区“三统一”药品的配送工作。
据介绍,凡具有药品配送资质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的区内外药品批发、配送企业均可参与竞招。一是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二是具有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产权自主的药品仓库;三是流动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四是经营品种3000种以上;五是配送网络能覆盖全区村、乡、县等各级医疗机构;六是配送车辆在25辆以上、具有与配送要求相适应的物流和信息流设施设备。据悉,符合以上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均可到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提出申请,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厅、卫生厅组织人员,将进行实地考核,并按照《评定标准》逐项打分,并以得分高低排序,确定4家后备药品配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