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费为每药品包装规格30元
网上限价竞价服务费为每药品包装规格300元
近日,广东省物价局对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关于申请药品网上限价竞价收费立项的请示》批复同意,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和网上交易服务机构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服务。
据介绍,可按下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第一项是报名费,每药品包装规格30元。由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向经审核符合报价资格的药品的生产企业(进口药品代理企业)收取。
第二是网上限价竞价服务费:每药品包装规格300元。由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向具有挂网采购资格的药品(即入围药品)的生产企业(进口药品代理企业)收取。
第三是网上采购服务费:按单个生产企业单个药品品种(不分商品名、剂型、含量规格、包装规格)在2007年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规定的采购期内,以所有医疗机构的实际网上采购额为计算基数(以每地级市为一个统计单位计),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网上采购服务费由提供网上采购服务的机构向接受网上采购服务的经营企业收取。
药品网上采购服务费收费标准表
单个药品品种网上采购
网上采购金额服务费费率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0.28%
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0.17%
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0.11%
1000万元以上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