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国中医药工作在政府支持、财政投入、制度建设、教育科研医疗以及对外交流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发展。
——各级政府给予大力支持。2006年,国家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将中医药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广东、北京等21个省市成立了中医药管理局;各地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部分省市专门制定了“十一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财政投入力度加大。2006年,中央财政投入5000万元,对35个地市级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和50个县级中医院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进行重点建设;中央和中西部地区规划投资18.1亿元,主要用于县级中医院改扩建,中央财政投资1.75亿元,对147个中医特色专科(专病)、282个县级中医院急诊科和181个县级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进行了重点建设。同时,有26个省区增加了中医药发展专项经费。
——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得到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年)》颁布实施,相关行业标准陆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拟稿)》起草工作已经完成。
——科研和技术推广得到加强。制定实施了《中医药科学研究发展纲要(2006~2020年)》,把基础理论研究、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和中医经验的传承与挖掘作为发展重点,加强了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去年,全国共有56项中医临床适宜技术得到推广,6项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对外交流与合作成果斐然。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已拓展到立法管理领域,我国积极参与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与世界卫生组织以及东盟、非盟签署了加强传统医学合作协议,建立了每两年在我国召开国际传统医药政府论坛的合作机制;与美国等7个国家新签或续签了中医药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