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调整260种西药的最高零售价格。这次调价的药品涉及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10个系统的用药,其中70%的品种价格进行了下调,平均降价幅度19%,最大降幅62%。调价方案将从5月15日起在全国开始实施。
“这是国家发改委最后一次对《医保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简称)的药品价格进行调整。目前,《医保目录》内药品的价格已经基本理了一遍,以后将每两年对药价进行一次微调。”国家发改委药品定价政策顾问、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高级工程师俞观文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虽然,《医保目录》内的药价大调整暂告一段落,但另一项处方药价格调整的工作被提上了国家发改委的工作日程。
药价大调整暂时结束
“目前,对处方药的价格调整还在研究之中,最终怎么调整恐怕还要等待医改方案出台时才能知道。”俞观文表示,在处方药价格调整政策出台之前,将不会有药品价格的大调整,而这次药价大调整也标志着药价大调整暂时结束。
“药价虚高是一个体制问题,仅靠药品降价不能解决问题。”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已经进行了24次药品大降价,但降价的效果并不理想,药品降价的结果往往是低价药从市场上消失。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药价虚高其实是多种问题的综合反应,药品价格的形成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医疗体制、社会保险保障制度、药品采购制度等等。要从根本上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必须综合地解决好相关问题,而这些问题不是单纯靠降价就能解决的,也不仅仅是国家发改委一家的事,需要多方面的改革与协调。
“今后国家发改委将采取每两年微调一次的办法加强对药价的指导,并进一步扩充医保目录。”俞观文告诉记者。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今后将首先对专利药品、原研制药品和仿制药品进行分类定价,实行期间费用率、销售利润率和流通差价率控制,并根据药品创新程度,实行有差别的费用率、利润率控制,对那些严重供过于求的仿制药品,要实行抑制性价格政策。
新一轮降价瞄准处方药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药价已经降得差不多了,国家发改委下一步将研究体制性的问题。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曾对药品降价并未解决群众看病贵、药品价格高的问题提出“改革建议”,建议“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监管体系,逐步将处方药全部纳入政府价格监管范围”。
建议认为,当今药价偏高问题,与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大有关系:一方面“受体制、机制的制约,各种利益格局已经形成,医院对药品差价收入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政府定价范围有限”,“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价格上涨,政府还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目前,中国对药品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并存。其中,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其他药品则由企业自主定价。而该建议也正被政府决策者高度重视。
药价在市场与政府管制中寻求平衡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药品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商品,特别是患者使用量大的处方药,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才可以购买和使用,但是在“以药养医”体制下,15%的加价率使医疗机构偏爱高价药。
他指出,药品政府定价,至少有两大好处:首先,禁止了药企乱定价、乱报价,使药价逐渐回归理性。其次,切断了降价药“变身”后路,有利于避免药品“降价死”。
我国对药品价格的管理,经历了一个从全面管制到放开、又从放开到恢复部分管制的曲折过程。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中国启动药价市场化改革。此后不久,药价高、看病难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1996年以后,中国政府对极少数药品恢复价格控制;2000年之后,价格主管部门将政府定价药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并连续启动大范围的强制降价行动。但降价的实际效果却是:降价药品大都“消失”了,人们的医药支出却节节攀升。
“我国99%的药品都是仿制药,称为‘三改药’——改规格、改剂型、改包装,这些都是为了对付降价。企业是经济动物,此路不通,它就会想办法绕过去,降价成了猫捉老鼠的游戏。”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体制不改,价格虚高现象不可能消失,二十多次降价此降彼涨,已是很好的证明。一位卫生经济学专家也认为,“政府直接管价格是‘行政越位’。”她认为,政府加强对垄断经营的医疗市场的监管是必要的,但如果直接统管定价,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行政部门很难核算企业生产成本,合理制订出上万种处方药的价格。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认为,我国医药管理格局十分复杂,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国家发改委负责药价的调控,卫生部分管医院,药监局分管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因而对药价虚高的监管,往往是“按下葫芦起来瓢”。药品降价还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单凭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目前,政府已经认识到,药价是一个系统问题,希望药价虚高的问题能在下一步的医改方案中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