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试点,我省昨日正式推广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的概念将进入我省每一药企。这是昨日从我省深入推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会议上传出的消息。
今年年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试行质量受权人制度,随即在全国率先试点,首批从武汉市选择了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华龙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21家不同剂型的生产企业启动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
经过将近一年的试点,这21家企业明显改善了措施,质量提高了不少。因此我省决定扩大试行范围,将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试行企业由武汉市向全省铺开。
目前全省175家已获得GMP证书的制剂和原料药生产企业全部推行了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