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据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所有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条件下进行生产。
据介绍,这个要求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4年下发的《关于推进中药饮片等类别药品监督实施GMP工作通知》中明确提出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如果没达到GMP条件是不允许生产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只有通过认证,获得药品生产GMP证书的中药饮片企业才能生产。
颜江瑛介绍,吴仪副总理在去年的11月30日第三次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现场会上,也对我国药品准入提出了要求。她在会上指出,要严格药品的生产准入,就是要严格管理不具备药品生产条件的企业,把这些不具备药品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排除药品生产企业领域之外。对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强调规模,强调高水准工艺,强调规范的检验检测,强调生产过程的严格控制。吴仪副总理还提出,今后一段时间对药品生产企业要多做减法,少做加法,集中力量搞好清理整顿,该淘汰的坚决淘汰,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颜江瑛指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在2008年1月1实行的GMP要求,也是符合这个要求的。对没有达到的药品生产条件的企业,药监局会坚决依法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