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08年度零售药店GSP跟踪检查实施方案》,对全市零售药店GSP跟踪检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跟踪检查将全部采用飞行检查的方式。
为保证全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地进行,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先对零售药店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在分析总结2007年度全市零售药店跟踪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把自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底之间通过GSP认证检查并取得GSP认证证书的药店,确定为检查对象。跟踪检查将全部采用飞行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企业的药品购进管理、验收管理、药品陈列管理、处方药销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及驻店药师在岗履行职责情况及上次认证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跟踪检查中,如发现企业有GSP三项或三项以上严重缺陷的,该局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跟踪检查市县两级联动。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负责全市零售药店GSP跟踪检查工作方案的制订、指导及督查工作;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负责实施辖区内药店GSP跟踪的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