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制药讯:在环保政策的助推下,制药企业必将树立起更加健康的CIS企业形象——“主动节能减排、自觉强化环保”,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三重赢利”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2008年上半年,国家环保总局酝酿已久的《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将实施,发酵合成类原料药排污标准较现行标准大为提高,如原料药污水COD预排放标准(即排至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标准)由1000COD(Chemical Oxygen Demand)提高到500COD,排放标准由300COD提高到150COD。按照新排放标准,一家大型药企每年用于治污的费用可能将达到上亿元,而中型企业也将为此花费几千万元。按照规定,新建的制药企业必须按照新标准设计和生产,老企业则要在3年过渡期内完成整改。原料药企业将普遍面临环保成本升高的经营压力,一些不规范的中小企业将因无力消化这一成本而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在今年“两会”前,国家环保总局表示,将联合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和推出三项绿色环境经济新政策——绿色信贷政策、绿色保险政策、绿色证券政策。此后,环保总局还将建立上市企业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紧研究绿色贸易、绿色税收、区域流域环境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等配套政策,最终形成完整的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环保政策力度的加强,符合全球经济发展趋势,符合促进理性竞争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客观需求。经过近几年国家与地方政府环保治理力度的提高以及制药企业环境管理认证体系(ISO14001)的建立,我国制药工业的环保状况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国的区域性差异大,制药工业环保现状仍存在着意识淡薄、投入不足、技术落后、人才和信息资源缺乏、法规执行的区域性差异大等问题。
而环保新政的陆续出台对制药行业的积极影响也将凸显:行业资源优化整合加快,市场准入门槛提高,竞争环境趋好;制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增强。今后的实践将证明,环保压力实质是制药产业升级的强大动力。
在笔者看来,制药企业应在如何应对环保压力方面达成共识:强化工艺革新,重视“三废”再利用;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业升级;提升EHS认证水平,贯彻循环经济;积极入股共建“三废”处理公司或实行环保外包。
制药企业应对环保新政的主要困难在于环保新技术的引进吸收与再提高,以及投入产出的收益期较长,前期投入较大,运营成本较高。由于环保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也需要国家在企业的环保规范管理和投入上给予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信贷、技术信息等方面。
来自财政部的消息显示,2008年,国家将继续完善与鼓励节能减排相关的财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项目及专用设备投资实行定期减免或抵免企业所得税,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抵扣,完善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税费优惠政策,完善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税政策。由此说明,制药企业加大环保投入的前景是光明的。对于中小企业,环保投入既要量力而行也要未雨绸缪、舍得投入,这其实是企业在发展中的一种健康经营模式。
巧合的是,2008年国家环保总局重点推行的三项环境经济新政策——绿色信贷政策(Credit)、绿色保险政策(Insurance)、绿色证券政策(Security)的三个英文名简写连在一起恰恰与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S(Corporation IdentitySystem)的简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