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魏际刚
北京秦脉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王波
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主任 刘新社
江西中医学院药学院教授 龚千峰
根据惯例,基本药物制定有三个原则:一是保证药物的生产与供应,二是提高药物的可获得性,三是提高居民对药品的可支付性。此项制度一旦推出,对于医药工商企业无疑会带来巨大的影响:首先,目录内产品数量大大减少,从原有的2000余种降至几百种。这将使很多企业失去准入资格,医药市场格局将发生的变化是没有基本药物品种的厂家或者有品种没有获得定点生产资格的厂家,将逐步从这一市场淘汰出局;获得生产资格的厂家将获取长远利益。这一点其实已经逐步显现。同样,对于流通企业来说,“马太效应”将更加明显,获得定点配送权和目录内品种经营资格的,将在医疗市场、第三终端获得较大发展,否则路将越走越窄。
本期嘉宾:
业界翘首等待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仍然迟迟未正式公布,而人们对它的建议、猜测、讨论依然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近日,国内多名专家齐聚哈尔滨,就加快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问题展开了探讨。
建议:明确主导统筹发展
龚千峰: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要的是制定制度,包括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任务、内容、要求和保证措施等一系列政策。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要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价格管理、报销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保证群众能够获得基本用药。制度建立后在推进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提高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二是加快基层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的推行力度;三是统一目录,明确主导地位;四是通过调控控制价格;五是加快立法,完善监督评估体系。
王波:目前存在多种药物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约2200种药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266种化学药、243种中成药。其中社保药品451种,占88.6%)、新基本药物目录(约300~500种)以及各地区制定的“新农合”药品目录。整合目录是一定要的,基本的药物肯定只能是300~500种。应该明确基本药物目录的主导地位,建立健全长效安全保障机制,保证药物的生产与供应,提高药物的可获得性,提高居民药品的可支付性,这些都是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的重点和难点。在药品价格上,政府定价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反映供求与质量、鼓励创新”的基本原则。
魏际刚:我国医药发展战略的未来目标是要确保广大民众有药可用、用得起药、用放心药和合理用药,确保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实现医药事业与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做好五个方面的社会统筹工作。
一是要统筹医药生产流通能力发展与确保药品质量和合理用药。要发展药品生产流通能力,尤其要充分保障“安全有效、临床必需、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同时,药品又不同于一般商品。治病救人的特性决定着药品质量的严格性和使用的合理性。
二是统筹医药市场发展与严格监管。未来要遵循医药经济规律和价值规律,完善医药市场规则,使药价机制更合理,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医药市场体系。同时,医药市场是责任市场。药品质量的严格性、使用的被动性、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信息不对称性以及药品本身的毒副性,决定了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进出口以及使用等都要符合法定标准,政府必须对药品供应链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