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在中华民族繁衍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民族医药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民族医药目前的发展状况面临着人才、政策、资金等诸多困扰。
在今年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2008年7月,《中国的药品安全监管状况》白皮书面世,其中,“中药和民族药的监管”被作为重要的内容单列——无论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举措,还是关于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其目的都是为民族医药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保证民族医药的可持续发展。
产业现状不均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医药企业发展很快,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约有民族药生产企业120家,其中藏药企业40多家,蒙药企业5家,苗药企业70多家,维药企业4家。民族医药成药品种已有600多种,其中有47种在2000年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
随着民族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批颇具规模的民族医药企业。如西藏华西诺迪康药业集团、西藏自治区藏药厂、西藏藏医学院藏药厂、奇正藏药集团、青海金诃藏药集团、晶珠藏药有限公司、青海大地制药有限公司、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甘肃独一味藏药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药制药厂、新疆维吾尔药厂等。
许多省区也都把民族医药列为了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比如,《青海省医药行业“十五”及2015年远景规划》就把医药产业作为该省的优势产业,并把中药、藏药产业作为最具战略性的产业来发展。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该省民族医药工业产值以平均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7年该省医药工业销售收入为110亿元,其中一半以上为民族药。贵州省已拥有154个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民族药成方制剂的独家品种被收录进入国家药品标准,并有76个品种获得发明专利。但是,目前民族医药产业的总体规模并不大,并且发展不均衡,地区差异较大。
对此,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理事黄瑾明分析认为,民族药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主要是这些企业大多是新兴的民营企业,其产品鲜为人知,城市医院能开民族药处方的医生更是极为少见,进入医疗市场主渠道的产品屈指可数,各个厂家的营销代理制度不完善,诸如此类的问题,使民族药被挤压到市场的边缘,非常不利于民族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虽然有一些民族药新药相继问市,但总体而言,民族药产业仍然存在品种少、档次不高、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差等问题。据《全国民族医药生产企业前20名排序》统计,全国民族医药前20名生产企业的药品销售总额还抵不上国内一家大型医药集团。
以维药发展为例,目前新疆每年的药品销售额约为30亿元,但新疆当地制药企业的销售额只占20%左右,几家维药厂的产品所占份额更是微乎其微。与维药的发展类似,其他民族药在生产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问题:有效成分尚不明确;生产多为小作坊式,工艺简单,技术、质量标准不高;生产企业大多缺乏科学的营销手段,没有专业的销售人员,产品知名度低。
近20年来,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民族药的开发和经营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目前已逐渐成为各地区医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
据中国医药企业竞争力课题组组长李磊透露,目前日本许多医药机构纷纷派出专业人员到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收集验方、偏方,希望以极其低廉的成本换取较大的经济利益。对此,有关方面应予以警惕。
以医带药是方向
2008年7月,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浙江“畲族医药”项目名列其中。这是浙江继胡庆余堂中药文化之后,又一个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医药类项目。至此,畲族医药和蒙医药、瑶医药、苗医药、侗医药、回族医药共同跻身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在发展药的同时,抓紧医的发展,以医带药,这是民族医药的生命所在。”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诸国本认为,“如果民族医的发展跟不上,民族药就会失去开发的源头,脱离了临床环境,更谈不上发展的活力。”
以苗药大省贵州为例,近年来该省制药业发展迅猛,2000年至2007年,该省以中药、民族药为主体的药品工业总产值从33亿元增加到110亿元,其中苗药的产值达50多亿元,居全国各民族医药的首位。
但与苗药产业的发展相比,苗医队伍的建设却相对滞后。据统计,贵州省目前仅有民族医从业人员4280人,其中,在地、市、州级以上医疗机构供职的只有区区80人。而且,国家民族医师资格考试系统至今没有将苗医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