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2007年,2008年的中国医改,从卫生经济理论延伸到了具体细节操作与政策制定。相比2007年理论和路径之争,2008年的中国医改争论更加聚焦利益调整。
随着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公布,参与争论和讨论不再仅是专家和学界,围绕医和药展延出的各种复杂链条上,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医院负责人等操作利益方都纷纷亮相。
2007年底,我们总结中国医改,选取了对医改政策研究酝酿期发挥重要作用的三名学界专家,分别展示了学者们对中国医改开出的不同“药方”,试图为公众展现中国医改理论争论的8个关键点。
2008年底,我们的“切口”更为开阔——面对1.3万字的新医改方案制度描绘,学者,和医药利益相关者们,即协会代表、企业、医院、政府官员有不同的声音。
希望以此为切入点,再次为公众展现,中国医改进入政策操作阶段的8个关键点。
10月14日,新医改方案对外公布,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从厚达40页的内容中,公众还是看到了两年来的争议达到的共识:财政“埋单”公共卫生、医保全民覆盖、加大政府卫生投入、投向倾向基层、强调基本、供需兼补等。
然而,共识后争论没有止步。
医改关键性的制度和体制改革设计到底是什么?学者和业界在寻找。在学界看来,最怕的是看似方案观点包罗各方观点、颇有地方试验空间,但利益却隐藏在前后观点矛盾的“迷雾”中。
拨开“迷雾”,需要从以下8个关键点入手。
重构药品流通体制
朱恒鹏(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新医改方案中提出的“基本药物供应体系”,即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制度,实质上是“药物统购统销”模式。
这种做法必然会导致药品生产和配送的行政垄断局面。更重要的是,这种模式可能导致的全方位垄断局面。即这意味着行政部门将垄断全国基本药物,可能占全部药品消费的70%以上。
实质上,由于占据药品零售70%以上市场份额的公立大中型医院严重偏好高价药、排斥廉价药,从而极大地抑制了这种高效率的市场化药品配送模式的发展。
所以,解决廉价药问题关键是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医院运行体制改革。即现行医药定价机制,用经济激励办法来促进医院合理用药,是基本药物制度“落地”的根源性改革方向。
于明德(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行业会长):基本药物真的没人生产?2006年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生产化学制剂厂家4000多,中成药7000多。我国药品制剂生产能力严重供过于求。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会有廉价药缺失?部分廉价药缺失的根本原因是以药养医的卫生体制,关键是医院不愿采购。
显然,这种做法是统购统销思维方式,弊端是割裂了市场主体——生产、流通、使用三方的供应链,妨碍了供需双方的直接联系,强化了行政性市场垄断,可能引发的后果:效率低下、没有服务、资源浪费等。
“收支两条线”期待
顾昕(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收支两条线”是指医疗机构依然收费,但收来的费由政府收上去,再由政府会同政府其他拨款分配给医疗机构。这样一来,医疗机构固然没有任何动力多收费。但它也没有动力为大家多提供和改善服务。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设定很多的评价指标体系去激励他们,事实上,行政机构面对这么多的医疗机构,如何做到科学合理的评估?
现在新方案里显示,公立医疗机构中试行“收支两条线”。但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这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的,其中“超收上缴”最不可行。很多医院哪怕实际上有盈余,最后也会在账目上弄成“微亏”。
医药定价体系之辩
牛正乾(九州通集团副总经理):新医改方案尽管强调政府定价要“客观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生产服务成本变化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而实际上,由政府定价不可能完成这个反映的。政府作为一个行政管理机关,对药品的定价永远都不可能真实反映市场情况。
刘国恩(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卫生经济与管理学系主任):医疗价格扭曲,是长期以来价格管制导致的。医疗服务和其他服务是一样的,都得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价格是反映商品供需情况的指标,也是调节供需矛盾最有效的指标。
新方案里提到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中要发挥市场机制,但马上又提要政府管制,即政府继续要对医药制定指导价,分级定价。这里面充满了矛盾。如果医保部门能够发挥对医药价格的“谈判”作用,完全没有必要对事先人为的制定价格。
公立医院改革
余晖(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应该由以提供门诊服务为主的社区诊所和提供住院治疗为主的专科医院构成,而这些医疗机构是否公立并不重要。
推动公立机构走向法人化,实现政事分开势在必行。在法人化的制度环境中,所有医疗机构同政府行政部门(尤其是卫生行政部门)没有任何上下级隶属关系。这些机构成为货真价实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对其所有活动,包括人员聘用、服务提供、资产购置、借贷与投资等,承担所有法律(民事和刑事)责任。现有公立医院及其管理者的行政级别没有必要保留。医院之间只有规模大小、服务领域、服务水平的差别,而不应有行政级别的高低上下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