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杀人”为何让药企“偿命”。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说,前不久,茵栀黄中药注射液导致一名新生儿死亡的事件,完全是一起医疗事故,与药品质量没有任何关系。(2009年03月10日人民网)
全国人大代表关彦斌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说:“据我所知,2月份出事的双黄连事件,产品本身并没有任何问题,是青海省大通县一个乡村的卫生所,一个没有职业资格的医生违背了药品使用规定造成的。再比如“刺五加”事件,真正原因是在药品在流通环节被污染造成的,企业的问题是私自更换了标签,但药品本身并没有问题。所以说,整顿医药市场,提高药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一定要加大监管的力度,我们完全拥护和赞同,但一定是按法定程序,一定是分清责任,这样才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也有另一些观点,“北京有一个医药杂志,曾经设了一个问卷,就三种不合理的处方,在北京选取50个地点进行调查,其中94%的医生没有识别出这个处方有问题,而83.3%的医生是经常在开不合理处方。”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的副秘书长牛正乾说,可想而知,如果这些由处方问题导致的药品不良反应,都归结在我们医药企业身上的话,问题很严重。
那么,药害事件究竟谁负责?最终还是要追究到具体的原因上。事实上,造成药害事件的原因有很多,其背后隐藏有多种可能性,比如是药品质量本身有问题,也许是医生处方不合理,也或者是患者个体对药品不适应。
全国政协委员刘革新建议,遇到“药害”事件,有关部门首先必须搞清楚,是因为不合理用药出了问题,还是药品质量本身出了问题;第二,必须搞清楚药品不良反应是不是医务工作者安全用药观念比较淡薄造成的。第三,“药害”事件必须从患者本身开始查,看是否因为不当用药或个人体质造成不良反应。第四,政府部门不能及时统计信息、进行反馈,“药害”事件被捅到媒体上,老百姓盲目地指责药品生产者,这让药企很被动,不利于“药害”事件的良好解决等等观点。
每当看到,医药企业同医疗机构扯皮的时候,笔者心中很不是滋味。从他们的口水战中,我们可以看出,二者根本没有任何社会责任感可言。
现在,我国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他们到底出了一些什么问题呢?我想,无非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形式:
其一、制药企业太多、太烂,是一大主要问题;其二、医疗机构“以药养医”问题。卫生部部长说,“三年内解决”,这无疑给中国人吃了一剂标准西药“定心丸”。然而,两大“医学”利益暴利集团,还在毫无廉耻的继续对殴。结果,还是患者-老百姓吃亏。
我国目前医药企业太多、太烂是直接导致整个药品质量下降,高价劣质药品充斥中国市场的另一大主要原因。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条件下容易导致企业恶性竞争,低价倾销和高价出售两种手段,是商人们常用的伎俩。不过,在我国还有更缺德的制药企业,它们把劣质药品,也高价出售。保健品当成药品,用电视广告、明星代言等现代传媒手段,骗取消费者钱财的事件,还在屡屡发生。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央政府已经承诺“两会”后,国家将用三年时间来解决;它是一件值得全体中国人兴奋与称颂的事情。
那么。中国医药企业太多、太烂的情况,又将如何彻底纠正呢?这也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如果,国家把就医问题解决好了,放掉了中国医药企业的关停并转等强硬手段的实施。我个人认为,医改还是不彻底的,至少药品是治病,还是骗钱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因此,我建议,国家应该采取强硬措施,将“医药企业”所有权收归国有;严格控制地方性药厂的牌照发行。对每一个中国人负责,中国的医药企业绝对不能走私有化的道路;这一些年来的医疗社会实践,已经充分说明,“医药企业”首当其冲,同时,它们也充当了一个极其不光彩的“魔鬼”角色。(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