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假药人用狂犬病疫苗一案查处工作已基本结束。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吊销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注销该公司人用狂犬病疫苗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药品GMP证书;该公司直接责任人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2009年1月初,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在对狂犬疫苗监督检验中发现,辽宁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008年生产的部分人用狂犬病疫苗中检出违法添加的核酸物质,属故意造假行为。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使用该疫苗的不良反应,开展相关评价研究,同时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危害的发生。(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