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最早今日公布,改变公立医院“以药养医”势在必行
【慧聪制药工业网】一向被外界视为“难产”的新医改方案,终于在扩大内需的背景下呼之欲出。据《经济观察报》报道,方案最终版本的公布时间敲定为3月18日,比此前内部传出的4月份公布提前了数周。
在昨天,《21世纪经济报道》也披露了新医改的部分内容,其中“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的内容格外引人关注。
2008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被称为“新医改方案”。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卫生部部长陈竺透露,新医改方案将会在“两会”结束后几天之内正式对外公布,公立医院改变“以药养医”模式势在必行。
今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但有关新医改的具体细则和配套措施,一直未向社会公布。
“零售药店”纳入新医改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昨天报道称,相比2008年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稿对之前争议比较大的改革举措进行了重新修订。报道称,修改稿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的表述。添加了“零售药店”的内容,即在“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上,“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
此前,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出,“公立医院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但“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被认为实质上是一种无效表述,因此被最终取消。除此之外,零售药店纳入新医改范畴,还缘于相关行业协会的不断呼吁。
我国城乡目前共有34.1万家零售药店,员工273万人。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普遍比医院低20%~30%。“大病上医院,小病进药店”成为社区百姓的普遍选择。
据报道,此次新医改,公立医院如何改革,并未见具体操作政策,将以试点形式进行。对此,修改稿也没有大的改动。但是,在指导性原则上,加入了更多市场要素。如,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章节中,修改稿添加了“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医院”。
同时,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部分,还增加了“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表述。
此外,在如何选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上,修改稿也进行了调整,增添了“医改协调小组制定试点原则和政策框架,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而“在全国选择部分地区或单位开展试点”则被删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