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4个多月公开征求意见和修订,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有望本周对外公布。最终稿中把“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即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
目前条件尚不成熟
应该说,取消基本药物“统一定价”制度,方向是正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新医改必须雷厉风行,一举废除“统一定价”,因为目前的市场还没有涵养足够的土壤和条件,迎接基本药物“弹性药价”时代的到来。
取消基本药物“统一定价”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充分的市场竞争。但至少现在看来,市场还是那个市场,新医改的种种改革举措,不过才刚刚上路,一切都是未知数,即使最后得偿所愿,也必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最不能让人放心的是,取消“统一定价”为利益集团赢得了太多的操作空间,药价能否游走在“政府指导价”的区间之内是个大大的问号。在条件尚且如此不成熟的情况下,轻率地取消基本药物“统一定价”制度,意味着消费者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无奈地为制度的改革过程埋单。
推行新医改的过程,应是一个稳健和协同共进的过程。取消“统一定价”一纸政策便落地了,但破除“以药养医”的努力却还悬在半空,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件冒险的事。张若渔
尊重市场规律的体现
“统一定价”终于取消了,这是尊重市场规律的体现。
当初新医改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基本药物“统一制定零售价”的规定就引来了众多的非议。各生产厂家的生产成本不同、各地的医疗消费水平不同、各医疗机构的购销渠道也不同,药品怎么能“全国一个价”呢?再者,全国性“统购统销”的前提是审批权和定价权的高度集中,而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监督正是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滋生的渊薮。更重要的是,“统一定价”这种排除竞争的方式完全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回想一下二三十年前的计划经济时代,谁能用一个月的工资买到一台冰箱或彩电?要想物美价廉,唯有市场竞争——这已经是被无数事实证明过的公理。中国目前药价的虚高,不是因为定价的市场化,而是源于医药购销的体制。用“去市场化”来整治“药价虚高”,委实是开错了“药方”。盛大林
谁来代表患者博弈?
在“取消药物统一定价”后,在恢复到所谓的市场经济环境之下,一些医药企业、公立医疗机构及地方卫生部门,都有可能重新获得掌握药品价格博弈的主动权,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重新制订出有利于自己的药品价格。
而最大的受害者很可能是患者群体。道理也简单,在放诸市场经济的制度背景下,往往是话语权和影响力最小、博弈能力最弱的群体会天然地成为最大的利益受害者。一直以来,患者在所谓的“医疗卫生市场化”背景中,他们的博弈能力有多孱弱?他们受到了多少实际上的政策性利益损害?这个答案是有点悲观的。
“取消药物统一定价”后,谁来代表患者博弈?这可真是一个令人捏了一把汗的问题。如果由此产生基本药物的价格也虚高的社会问题,那么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无疑就难以发挥出制订政策的良好出发点和积极效应。吴帅
彻底取消“统一定价”
在一个立志建立市场经济的国度,政府定价、“统购统销”,确实带有某种落后性,还给商业贿赂和权力寻租带来空间。国家不再制定基本药物统一价,这样的政策修改,让人很是受用。但也不能过于兴奋:原来“统一定价”并未取消,只不过定价主体改为“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统一价格”。(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