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平塘县政府31日召开平塘县输血感染丙肝医疗事故处置情况通报会,通报了一起7年前发生在县人民医院的违法违规造成采血行为的重大医疗事故。目前,已确认有64人感染丙肝病毒。
平塘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谢勇介绍说,2008年9月,医院接到曾在医院住院的一名患者反映,右上腹不适,容易疲乏,饮食下降。后到黔南州人民医院和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作肝功能化验检查,结果为丙型肝炎抗体呈阳性,疑为丙肝病毒感染。据患者自述,2001年3月1日曾在医院手术,术后曾输用过血。
患者的反映引起了平塘县人民医院的高度重视,立即对患者病历进行了调查,调阅患者当年的医疗档案,并经多方查实,确认患者输了供血者李某的血,李某2001年期间曾在县人民医院供血。县医院立即向平塘县卫生局报告此情况,县卫生局领导立即指示迅速查清供血者李某情况。经医院多方查找,了解到李某现居住于江苏省某地。医院及时到江苏省某地找到李某,并带其到当地医院进行了化验检查,结果为丙型肝炎抗体呈阳性。
根据调查情况,平塘县医院将情况反馈给县卫生局,县卫生局立即行动,组织人员开展相关调查摸底和处置工作。到31日已完成接受过李某供血者65人的血液检验,其中有63人被感染,加上之前的那位患者,共64人被感染。被感染的64人中,43人需要抗病毒治疗,21人需定期随访。
平塘县县长毛有智介绍说,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果断决策,及时启动预案,安排部署事件处置工作。县委县政府表示将动员一切力量、不惜一切代价,全力以赴做好患者回访检查、抽样检验、医疗救治、理赔等相关工作。目前,平塘县已落实162.6万元前期处置经费。
据介绍,平塘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