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天津市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际使用的所有药品品种,除去部分特殊药品及中药饮片外,将全部实行网上集中采购。
到2010年,天津市将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实行全市医疗机构药品品种的集中选择和价格的集中确认。
今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统一建立药品采购管理规范,统一制定药品采购目录,统一确定药品价格体系。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在内,药品采购也将全部纳入上述集中采购模式,实行统一采购管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将全部在网上进行,利用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实时监控与分析功能,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合同履行情况以及药品供应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超常规药品采购、供应。(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