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亿万中国人翘首以盼的新医改方案终于正式出台。这份由国务院授权新华社发布的新医改方案,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与去年10月14日官方发布的新医改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出台的方案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时间表以及路线图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表述,且进一步强调了“政府主导”、“公益主体”、“覆盖城乡”的总体医改原则和目标。
4月7日,新华社再接再厉,经国务院授权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与前一日公布的新医改总体方案相比,这份文件就未来三年内的医药体制改革作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其中诸多细节值得期待。
从中长期的时间跨度来看,由于明细了短期目标,新医改方案在可操作方面毋庸置疑,也相当符合“渐进式”的总体改革思路。但令人颇感遗憾的是,在涉及公立医院这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水区”时,新医改方案至少在字里行间仍未有突破性的表述。与此同时,新医改方案提出的基本药物制度亦亟待改进。种种疏漏亟需有关部门今后及时出台相关细则予以有力补充。
公立医院改革难突破
毫不夸张地说,公立医院改革堪称中国新医改方案中最难定夺的一大环节。这其中,既有中央和地方财政实力所限,亦有传统体制根深蒂固之缚,还有政府权力边界划定之难。
诸如在基层卫生机构探索“收支两条线”、公立医院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规定,与新医改意见征求稿并无二致。
尤其是,关于“收支两条线”的争议,至今仍余波荡漾。
在医药领域,“收支两条线”指的是医疗机构需将所有收入上缴地方财政部门,后经卫生主管部门考核业绩,才能按有关标准取得主管部门返还的一部分日常运营费用。这种做法意味着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医院需要始终看主管部门的“脸色”行事。双方“过从甚密”往往极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医疗资源过度向特殊利益群体倾斜等问题。
与此同时,新医改方案未能对“注册医师多点执业”予以明确,也存在不小的遗憾。
本质上而言,合格医师才是最为宝贵的医院资源。国内最为顶尖的医师大多集中在公立医院同样也是不争的事实。政府部门对“注册医师多点执业”之所以存在顾虑,应是担心公立医院人才频繁对外密集流动之后极有可能削弱其公益性诉求,进而对新医改“公益主体”的目标产生不良影响。事实上,政府大可对“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做出超越常规的认定要求,先行打开一道改革的缝隙,今后再考虑逐步放宽多点执业的标准。此举既可以促使医师更加重视自身专业技能的提升,也可适当解放出一些极高水平的医师让其投入民营医院的怀抱,平衡国内医疗机构的实力对比。
至于新医改方案提出的公立医院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目标,则需要政府努力增加财政投入予以积极配合。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大环境下,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持续锐减的隐忧仍挥之不去,能否及时兑现相关承诺疑问犹存。
基本药物制度待改进
与公立医院改革仍显踌躇相比,基本药物制度的最终方案则稍有过犹不及之嫌。
显然,基本药物制度充分体现了政府新医改积极推进“公益主体”的雄心和魄力。问题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如何能保证地方政府不因此产生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行为,又如何确保地方政府始终对省内、省外药企持一视同仁的态度?不廓清这些问题,非但基本药物的生产质量容易出现问题,国内药企的总体竞争力也将有逐渐退化之虞。
此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的要求也过于苛刻。中国地域辽阔,各省民众的用药需求因地理环境的迥异原本就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不可能将各省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基层机构所需求的药品全部囊括进基本药物目录的前提下,政府理应制定某些基本药物的可替代标准,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的基本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