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迁安市民在当地药店购买药品时发现,药店不仅像以往一样给开具销售发票,而且还多给了一张小票。小票上面记录着所购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购买数量等详细信息。这张全面记录药品信息的销售小票被当地人称为“药品身份证”。
据了解,“药品身份证”是迁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推出的一项药品销售凭证制度。其目的就是规范药品的销售行为,一旦出现问题可立即追溯到有关厂商或销售人员,查明问题症结。
据迁安市食药监管局介绍,消费者在购买药品后,如果怀疑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凭此购买凭证到食药监管局进行查询。目前,药品销售凭证制度已经在该市17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全面推广。对于不予开具销售凭证的药店,食药监管局将根据群众举报进行惩处。(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