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医改方案终于尘埃落定,接下来关于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定价、医院改革等方面的细则也将逐步出台。值得关注的是,医改方案首次提出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而且还提出了实现全民医保的阶段目标。
毫无疑问,普药市场将从中受益。
特邀嘉宾
S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所长林建宁
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正海
东瑞制药有限公司总裁高毅
中智药业集团董事长赖智填
九州通集团副总经理牛正乾
扩容毋庸置疑
记者:新医改带来的市场扩容是毋庸置疑的,而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这一市场还会继续放量,对此您怎么看?
林建宁:在政府对医疗卫生投入加大的保障下,新医改将直接刺激医疗需求,带动药品终端市场的扩容。保守预测,三年内普药市场扩容将超过2000亿元,农村市场增长率达到20%,社区市场达30%。随着国家对医疗卫生投入力度的加大,今后普药市场前景更好。
张正海:新医改在未来三年肯定会推动普药市场不断增长,其中有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后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的推动因素,也有医保全面覆盖、全民医保体系建成后用药需求增加的推动因素,更有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后药价理性调整和销量增加的推动因素。2009~2011年中央和地方财政8500亿元医药卫生投入将会带动需求增加,可以预见基本药物市场增长将会首当其冲。还有一些数字也可以说明这一点:中国医药市场销售额到2010年将达到600亿美元;SFDA南方所预测的医药工业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仍会保持18%以上的较高速度;如果普药市场销售额容量按照至少占一半来推算,国内年商业销售额已经超过了2000亿元。
高毅:对普药市场扩容量的预测,我并不盲目乐观。医改后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实施,能够使用药人群范围扩大,药品消耗数量增多,但是在此大背景下,我们还应理性地看到,整个医改方案就是要达到降低药价、合理用药的目标。
基本药物生产是通过招标获取,因而制造企业的生产利润必然受到严格控制,另外医院取消以药养医的模式,其结果必然是使价格大幅下降。同时,基本药物制度和取消以药养医的模式也能促使临床用药的合理化,减少滥用药物和临床医生开大处方的情况,也将部分抵消由医改带来的扩容。最终市场会出现数量扩容,但产值、销售额却不会简单同步增加。特别在医保覆盖较好的发达地区如长三角、珠三角等,医改对其影响不会很大,其市场容量的增加可能较低,甚至销售金额不会增加。
赖智填:事实上,新医改的施行会极大地促进和拉动原来对于一些小病以及常见病不够重视、无用药习惯或因为各种原因不想用药的人群的用药需求,改变他们的观念和习惯。普药的质优价廉和消费购买便利性的提高,能让这类人群的观念和习惯发生改变,直接增加需求。
牛正乾:我认为市场扩容的主要份额应该在普药,“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加大以及保费提高是扩容最重要的动因,而这一块市场主要体现在普药市场。
哪些企业受益
记者:有人认为,新医改方案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多地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基本药物制度的前后变化也显示出这一点。即将出台的基本药物制度,将改变原有的统购统销思路,这一方向性的改变,会不会使得一些在原有统购统销框架下受益明显的老牌企业的优势被削弱?在充分引入市场机制的前提下,您认为即将出台的基本药物制度,哪类企业受益最大?
林建宁:未来的普药市场竞争中,拥有悠久品牌、广泛群众基础和稳定质量产品的企业将受益明显。企业依靠品牌化效应、规模化生产降低总成本、技术革新保证产品质量稳定、营销网络往中低端下沉的渠道优势等等,能够更容易地在新一轮市场竞争中把握先机。随着新医改方案和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实施,今后将会有一批普药生产企业在医改扩容的过程中脱颖而出。
张正海:新医改方案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是在强调医改基本公益性的基础上重视医药卫生市场规律,在基本药物推行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机制的条件下,具有质量加成本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将会受益较大,只要是坚持持续提高质量水平、有效降低经营成本的规范运作的制药企业依旧会保持较好的市场优势。
高毅:新医改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更多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在此过程中,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系统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招标过程由各级政府自行执行。不排除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当地企业容易受益的情况。在目前市场环境中的药品进入医院也是进行招标的,但往往过多强调了价格,而忽略了其他方面。药品的使用首先必须是安全有效,其次才是价格低廉。如果新医改在考虑充分市场竞争的同时,将产品的质量被摆在首位,让生产优质产品的高水平制药企业成为最大的受益者,才是新医改对中国制药企业发展的正确引导。如果只强调价格为主的招标,目前出现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仍将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