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要求每所三级医院要与3所左右的县医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这提示了基层(或经济落后地区)医疗机构存在潜在(或现实)的需求,即希望与中心城市或发达地区的三级医院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但由于种种局限,这样的需求常常难以得到满足。
许多大中型药企与众多三级医院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药企不妨牵线搭桥,帮助有需求的中小医院寻找对口协作的大型三级医院,并努力促成二者“联姻”:中小医院可以经常派员到对口的三级医院见习、进修、培训,三级医院也可以经常派专家到对口的中小医院坐诊、指导、会诊、讲课。如此一来,中小医院可以实现整体医疗质量的提高,大医院专家定期到来,医院品牌也随之得到提升。
在这样一个过程中,药企不但不用花钱,还能争取到与三级医院和中小医院高层的许多沟通机会,双方的关系品质自然得到提升。特别是中小医院的领导层对药企的帮助心怀感激,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自然会在进药、上量等方面给予报答。有时,药企对当地卫生事业的贡献还会传到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甚至市委领导的耳中,在这样一种政府公共关系的氛围下,药企在当地的业务拓展将会无往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