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1年陕西省省医改重点任务
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
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制定我省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价格。
从今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的负担。
今年我省医改重点工作
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实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我省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逐步推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药品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遴选制定我省基本药物目录,制定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制定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
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多种廉价药将进入基本药物目录
数字说话
2005版的《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全报)药品共450个品种,乙类(部分报销)药品共1609个品种,民族药品47个品种,共收载2106个品种。
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
将自动进入报销目录
世界卫生组织为了提高用药的安全和成本效果,于2002年8月颁布了第一版《WHO示范目录处方集》。该处方集是全面介绍“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示范目录”中的325个药物详细信息的第一个全球出版物,主要作为示范模板,提供给各国政府和公共机构,作为制定他们各自处方集的基础。
我国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是在各省药品监管部门初选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国内数百名医药学专家,本着“调入从严,调出慎重,调整必须有依据”的原则,对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质量、价格及可获得性进行了综合评价,审核确定调出、调入品种。
此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一直被各方认为缺乏法律效力和地位。该目录既不能确保供应和使用,也不能成为其他目录的核心,更不能在报销上与非基本药物相比显现出优越性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没有实际意义。
新医改方案确立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权威性。新医改方案提出,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这就意味着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将自动进入各种报销目录,百姓使用基本药物能够在治病的前提下少花钱。
基本药物目录将大幅瘦身
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的确立,是形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前提,也反映出一个国家建立国家医药政策的倾向和基本定位。我国在基本药物的遴选中一直遵循的是在1992年至1996年确立的“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