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环保厅针对化学原料药等产业出台了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据了解,该意见通过设立环境准入“红线”,科学地规范化学原料药产业的选址,以防止规划的短视行为。该意见还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原料药项目选址必须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与生态功能区规划,否则不得布点建设。
无独有偶,2008年12月31日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于200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着中国对环境保护需求的日益迫切,属高能耗、污染大的发酵类、化工类原料制药企业自然成为关注的焦点。
“类似的环保政策近几年高密度地接踵而至,许多原料药企业叫苦不迭。受全球金融危机的深度影响,我国原料药出口受阻。对部分药企来说,环保新政无疑是"屋漏偏逢连阴雨"。”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任秉钧如是说。
政策罅隙渐窄
近年来,面对越来越紧的环保“紧箍咒”以及频频发出的停产治理令,中国的原料药企业绝大多数都经受着环境保护严格要求的困扰。
对此,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两年,环保新政连环发力,有效地限制了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不过,于明德同时认为:“由于相关政策之间还存在着一些缝隙,目前我国青霉素工业盐、维生素等产品产能过剩现象依然存在。”
提及原料药产业,浙江的制药企业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在原料药领域摸爬滚打10多年的沈熊先生告诉记者,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愈演愈烈的价格战、愈走愈高的原料成本、愈行愈严的环保政策,将原料药盈利空间不断挤压,小企业像热锅里的蚂蚁,钻政策缝隙成为了不少企业的“避难”首选。
而从政策层面上讲,高密度的环保政策给积极响应环保的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任秉钧告诉记者,响应环保的企业花上亿元的成本创新工艺、科学规划,可与一些环保意识不够的企业同台竞争,却反而输掉价格优势,可见,严格统一地执行国家环保政策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先决条件。
浙江省环保厅建设处副处长许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现有环保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为了减轻成本压力,许多原料药企业早已经向西部实现二次产业转移。该指导意见目前对产业二次转移影响不大,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存侥幸心理的企业终将被市场淘汰,而原料药龙头企业将因此受益。
事实上,这些年来我国制药工业的快速发展是建立在高污染和高排放、环境破坏的基础上的。有人认为,环保清算单上密集排列的政策,无疑将环保网织得越来越密,随着其综合效力的逐渐释放,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指日可待。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政策,记者对比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本月正式实施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现政策间融汇的程度越来越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