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于4月6日最终定稿,《意见》本着回归公益性的总体大方向,综合考虑了各方的利益,然而由于详细条款并未推出,广大投资者对此尚存较多疑问。近期我们邀请行业内专家与机构投资者进行探讨,主要观点如下。
主要内容:
医疗卫生事业的成就回顾..公共卫生体系初步建立。2003年“SARS”之后,我国进行了建国后规模最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功能比较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
建立了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目前我国建设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已经覆盖2亿多城镇职工、1亿多城镇居民和8亿多农村人口。
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人民健康水平提高。从一些重要指标看,我国人均期望寿命由1978年的68.2岁增加到目前的73岁;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94.7/10万降低到2008年的34.2/10万,下降了63.9%;婴幼儿死亡率由1981年的34.7‰降低到2008年的14.9‰,下降了57.1%。
医疗卫生事业面临的挑战..卫生资源分配严重不合理。约70%的卫生资源集中在城市,其中优质资源又多集中在大中型医院,公共卫生和城乡基层医疗机构资源严重不足。城乡差距拉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差。
医保制度不完善。有2亿多城乡居民没有医保覆盖,同时存在农民工、破产企业职工问题。现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力度不强,受益水平比较低,各项医保制度之间的保障水平差距较大,职工医保的保障水平远高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
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差。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依靠“以药养医”,变成经营实体、这种“趋利”行为加重患者负担。
我国正面临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老龄人口增加,环境恶化带来新的医疗卫生需求。
对外交往过程中,一些新发传染病影响国民健康,过去消灭的传染病再度蔓延。
新医改带来的变化
新医改首次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在改革的基本原则上,明确强调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调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这给过去医改市场化与否的争论画上句号。
新医改第一次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全民医保的概念。第一次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提出要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新医改第一次提出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设想,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规范用药行为,降低药品价格和患者医药费用。
新医改政策有一些亮点,如提出建立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实现联网共享信息资源;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加快多元办医格局的形成;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采取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农村培养实用卫生人才。
总结:
新医改方案推出后,不论市场如何评价,其推进的必然性已经无需置疑。从政府角度看,增加投入,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保障全民的基本医保,是其责任所在。从投资者而言,能有企业在政府的大方向下获得更大的市场,才能带来投资机会。
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对制药行业未必是利好,我们认为这更可能带来结构性的变化,一些规模小、资质差的企业将被淘汰,从而达到行业整合的目的。
我们认为每次政策的调整,都对行业是一次挑战。那些具有研发优势、营销优势、品牌价值的企业,仍然能在行业竞争中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