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发布“2008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指出,2008年,我国继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大力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着力加强城乡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1.卫生资源
卫生机构总数
2008年末,全国卫生机构总数(不含村卫生室)27.8万个,比上年减少2.0万个。
2008年末,全国注册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室)26.9万个,其中:医院197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4万个,乡镇卫生院3.9万个。与上年比较,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减少1.6万个,减少原因是各地重新核发执业许可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减少2809个,减少原因是江苏5千余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重新更名为村卫生室。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192个(其中:三甲医院722个),二级医院6780个,一级医院4989个,未评定等级医院6751个。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1725个,100~199张床位医院3572个,200~499张床位医院3020个,500~799张床位医院907个,8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488个。
2008年末,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534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90个、县(区、县级市)级2708个。疾控中心比上年减少51个。
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组建2675个卫生监督所、中心(不含分支机构),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62个、县区级2167个。卫生监督所(中心)比上年增加122个。
医疗机构床位数
2008年末,全国医疗机构床位403.6万张,其中:医院床位288.3万张(占71.4%),卫生院床位86.5万张(占21.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9.8万张(占2.4%),妇幼保健院(所、站)11.7万张(占2.9%)。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床位增加33.5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20.8万张,卫生院床位增加10.2万张。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由2007年的2.63张增加到2008年的2.83张。
卫生人力总量
卫生人力总量即卫生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之和。2008年末,全国卫生人员达616.9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达93.8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人员增加26.2万人(增长4.4%);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增加6552人。
2008年卫生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503.0万人,其他技术人员25.5万人,管理人员35.7万人,工勤技能人员52.7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24.2万人(增长5.1%),其他三类人员数变化不大。
2008年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08.2万人(其中:执业医师171.5万人),注册护士165.3万人。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3.80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57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25人。
2008年末,医疗机构卫生人员581.8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78.0万人,内:执业(助理)医师198.6万人、注册护士163.3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人员19.7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