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对消癌平片等严重违法广告所涉及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2009年4月,经群众举报和当地监测发现,陕西康惠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消癌平片”(国药准字Z20053336号)、贵州百祥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艾愈胶囊”(国药准字Z20025336号)、吉林天力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复方万年青胶囊”(国药准字Z20020717号)、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复方手参益智胶囊”(国药准字Z20026454号)药品广告,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并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含有不科学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等规定,有关部门决定对严重违法广告所涉及的药品采取暂停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