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江西省药品生产企业将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这是记者7月13日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的。
据介绍,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是药品生产企业授权其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对药品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生产的规则符合性和质量安全保证性进行内部审核,并由其承担药品放行责任的一项制度。药品质量受权人要遵守和实施有关产品质量的法规或技术要求,负责最终产品的放行,参与或负责药品研发和技术改造,实施(必要时并建立)质量体系,监控企业内部的质量审计或自检,监管质量控制部门,同时还应参与外部质量审计(供应商审计)、参与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工作。自今年8月起,我省先在血液制品类、注射剂类以及重点监管的特殊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自今年11月起,在全省其他原料药和制剂企业全面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