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配套方案“家族”又诞生一位重要成员。日前,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中医药局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不过,由于基本药物目录亮相时间至今仍无定数,再加上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之后配套方案出台异常缓慢,使得医改设计者们在这一时刻的言论更具有份量。
医改设计任重道远
“新医改方案的公布与实施,并不表示未来医改设计已经完成。新医改不仅面临如何贯彻落实的诸多执行问题,还有不少领域有待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探索和实践,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待脚踏实地、一个一个具体问题地去解决。”这是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给北京“健康生产力与科学发展论坛”(下称论坛)的书面致辞中提到的。
今年4月,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反复酝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终于公布实施,并提出到2011年实现全民医保、到2020年实现全民医疗卫生服务可及的奋斗目标。
黄洁夫对此分析,目前,新医改仍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有很多,诸如如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如何规范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环境;如何在政府主导下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发展;如何实现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等。
而对于当前最关键的问题,黄洁夫指出,应该是结合中国国情,切实对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不合理的医疗卫生体制进行改革,通过改革去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增加医疗卫生服务的合理供给与保障,促进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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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方案执行需全方位配合
“本来说4月底出台方案,到现在没有出来,并不是放‘空炮’。”在论坛上,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表示,实际上基本药物目录初稿已经形成,之所以至今尚未出台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是源于各方对目录本身存在不同的意见。同时,基本药物定价、医保报销、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等相关配套措施也尚未完善。
郑宏透露,作为基本药物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思路也在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中,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瘦身”这一点已经形成共识,目前确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包括中药和西药在内共约300多种。
“不是简单地以中药多少、西药多少的数量衡定的,而是要适应基层的卫生需要。目录要公布的时候,要求的是基层全部配备使用,其他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比例来使用。”郑宏表示。
300多种基本药物能否满足不同地区的需求?郑宏表示,征求意见稿发给中西部地区时,普遍的意见是比较认可,但是东部地区则反映目录仅包含几百种药物,数量太少,如北京、天津的社区基本药物目录目前分别是四五百种。
“中央在制定政策时也考虑到将给地方留有一定的调整空间,允许地方在省一级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增加一些非目录药物进入社区和医院使用。”郑宏称。
不是单纯地推出一个目录就可以,而是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老百姓拿目录内的药要能报销。郑宏对此强调,这就需要国家的药物部门给基本药物定价、支持其生产供应,需要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还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系统将其纳入医疗报销体系,这一系列的环节要相互衔接,环环相扣,才能使目录公布以后,能够真正满足人民基本用药的需要。
人保部配套方案将陆续推出
“由于相关文件没有出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还没决定调整时间。”在论坛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对郑宏的强调作出了回应。
姚宏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讨论了和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的内容,包括与城镇居民保险制度、“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药物制度,与医疗服务管理特别是行政医学体系和标准等多层次的衔接。
“我们牵头了八个医改配套文件,现在已经出了四个。”姚宏进一步阐释,已出台的政策包括启动城镇居民医保试点、解决破产企业人员参与医疗保险的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卫生信息统计制度。
姚宏还透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一步需要出台的医保制度配套改革方案文件大概有七个,包括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解决异地就医人员看病、农民工医保转移接续、加强医疗保险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统筹层次等,其中有些文件需要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司等部门一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