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解决十大热点问题
今后,凡未经药品质量受权人审核批准,药企不得放行销售药品。昨日,市公众信息网发布信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今年开始分阶段推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药品质量受权人由企业指定产生,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行使质量控制责任,同时也向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据悉,质量受权人必须对产品的出厂放行进行逐批审核,监控药品生产的整个过程,对药品的出厂销售具有一票否决权。一旦出现虚假注册资料、工艺造假和药品质量问题,质量受权人将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受权人制度也将与驻厂监督人制度结合起来,保证其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我市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工作采取“分阶段逐步推行”。今年首先在血液制品类、疫苗类、注射剂类以及重点监管的特殊药品类药品生产企业试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
(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