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广东药品阳光采购“两票制”等压缩中间环节的新政,以珠三角医药商业企业为主体的“南方医药合作组织”随即在论坛举行期间高调成立。
市场超过220亿
“随着一年一度广东药品阳光采购的启动,这几天全国的医药企业都在往广州跑。”一位上述合作组织的成员企业代表如是说。他向记者表示,成立合作组织是为了寻找立足之地,下一步,他们还将筹建南方医药采购联盟,以期深耕华南医药代理配送市场。
公开数据显示,广东省2008年一年的药品阳光采购总金额达到220亿元。由于规模巨大,广东市场成为国内药企必争之地。
“2008年全国共有2860家药品生产企业参加广东省的药品阳光采购,2009年将达到2908家。”广东省卫生厅副巡视员、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晓军在论坛上表示。
据黄晓军介绍,由于广东省一些按照药品阳光采购规定可以不参加的医疗机构也主动参加了阳光采购,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的实际市场容量甚至还要大于220亿元。
“以2008年的数据为例,全省参加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有1391家,超过应参加683家的一倍。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及珠三角乡镇卫生院全部参加。另外,暂时未通过网上交易,但执行阳光采购结果的乡镇卫生院、监狱系统医院、社区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还有几百家。”黄晓军说。
收集意见900多条
由于能不能“中标”直接关系着能不能“立足”,故每一点招标政策的变化都牵动药企的神经。
据悉,2007年广东省首次实行药品阳光采购时,方案曾六易其稿。2009年的方案也历经4次挂网征求意见后才最终定稿。这期间共收到各方意见900余份。
“900多条意见,第一稿意见最多,我们采纳的意见也最多。等到初定稿的时候,已经剩9条意见、8个涉及问题了。”黄晓军透露,为做到公开公正,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服务中心在四次挂网中,就药企提交的意见全部作了答复,对于不予采纳的意见也做了相应解释。但即便是这样,方案到目前为止还存有一些争议。
据了解,该省2009年方案的初搞中,曾试图将生产商在地级市委托配送的经销商数量由2008年的1~5个调整为1~2个。不少企业对此颇有意见。
本次论坛上,黄晓军给企业吃了“定心丸”:“2007年我们第一次做阳光采购,配送完全是由企业定的,有的企业一个品规在一个地级市搞了十几个配送商,很多不落实。2008年我们定了1~5个,2009年我们有一个目标,想把它降下来,最起码降1个,争取是降2~3个。初稿出来后,企业反应很大,所以最后定了1~4。但明年我们可能就会定1~3个,到时也会征求意见。”
此外,他就另一个备受关注的政策——“两票制”作了说明,并认为目前实施的情况虽不够理想,但也达到了一定目的,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中间环节加价,压缩了药品流通费用。因此,2009年将继续推进这一政策。
完善竞价流程
据了解,今年的广东药品阳光采购除了将按照7号文和59号文加大质量权重外,还会有新的亮点。
首先,2009年的方案收集整合了河南、四川、广西、云南、福建、湖北六省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的入围价。上述六省的平均入围价和2008年广东省最后一次报价将成为制定限价、采购价还原和议价谈判的重要参考信息。
其次,新方案还科学设置了专家筛选入围品种条件。唯有满足“2008年广东省正常入围”、“六省价格中至少两省以上有实际入围价”、“订单确认率80%及以上”、“报价不高于低值”,以及“专家投票通过”等5个方面的条件,才能进入专家筛选入围流程。不符合条件则须进入竞价议价流程。
另外,2009版方案还将按差比价规则复核入围价格,并进一步完善采购价细则。
“设置差比价主要是针对特异品规。特异品规如果是临床需要,估计还会给予支持;如果是价格需要,广东就会通过差比价来进行考虑。如企业不接受差比,其特定品规将被进入重点监控。如果临床确实需要,即便重点监控,医疗机构还是会用。但如果临床不需要,被重点监控的特异规格以后就会没人再去生产。”一位专家如是向记者解读广东的差比价政策。(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