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就规范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经营行为出台新规,全面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按照河北省局的规定,生产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企业须建立客户档案。
河北省局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时,应严格按照GMP、GSP建立客户档案,核实并留存购销方资质证明复印件,采购人员(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实记录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具销售票据,并确定购买付款的单位、金额与销售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相一致;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认真核对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是否相符;药品零售企业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除个人、个体诊所、农村卫生室、零售药店因医疗用途购买外,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交易。
河北省局要求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的销售流向进行认真核查,发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要坚决一查到底。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接导致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将给予直接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