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瑞已有了自己的决定,但不好对外公开。”面对《中国经营报》记者的追问,辉瑞专利代理律师陈昕惜字如金。这里所说的决定是,辉瑞会否针对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2009年6月24日认定“辉瑞公司的专利号为96195564.3的药物(立普妥)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提起诉讼。
面对这一问题,辉瑞的对手,此轮专利无效案的申请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楚认为辉瑞一定会提起诉讼,而曾与辉瑞在专利战中交过手的北京安博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国文则进一步指出,“在我看来,辉瑞不仅会提起诉讼,而且很有可能耗到3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
3个月,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从专利复审无效到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限,耗到最后一天,意味着可以让整个诉讼阶段延至最长的时间。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这一阶段,涉及到专利权争议的药品将不得进入市场。
如果张楚的判断正确,辉瑞会再一次使用“以时间换空间”的策略。而这一策略因为“立普妥”药物的特殊性,正在全球范围内遭遇广泛挑战。
“立普妥”:让辉瑞与多国为敌
“立普妥”(Lipitor),一种降胆固醇药物,主治心脑血管疾病及心脏病。2004年,它成为全球首个销售额突破百亿美元(108.6亿美元)的药品,目前仍是业内公认的“全球最赚钱的一种专利药”。随着全球老龄化问题加剧,“立普妥”仍不断刷新销售纪录。据印度南新公司估算:全球降胆固醇药物市场有超过180亿美元的潜力,并在以每年20%的速率增加。
“这是一个巨大的蛋糕,但辉瑞以专利权竖起藩篱,将其他几乎所有的公司拒于蛋糕之外。”徐国文说道。
为了获取分蛋糕的机会,以印度南新公司为代表的全球多家仿制药生产商开始在全球各地挑起战火,起诉或申诉辉瑞“立普妥”专利无效。
美国巡回法院、英国最高法院、爱尔兰都柏林高等法院、挪威奥斯陆市Borgarting上诉法院及其最高法院、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巴塞罗那四号一审商事法庭、荷兰法院、澳大利亚专利局及印度法院等,都留下了辉瑞为“立普妥”专利权的有效性进行争辩的足迹。
这是一场漫长而艰苦的角力战,不同的法律环境与政治制度,让辉瑞在这些战役中或胜或败。但一个共性是,但凡辉瑞败诉,它都会想尽一切办法争取上诉机会,穷尽该国的所有法律程序,并尽量获取这一程序在时间上的延长,因为诉讼期间争议药品不得进入市场似乎是国际通例,在这一通例的保护下,辉瑞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坚守着自己的阵地。直到今天,很多案件仍在继续。无论从什么角度看,辉瑞都是消耗巨大,不仅花费大量时间与金钱,还与一些国家的政府产生了嫌隙。
2009年1月,辉瑞接到欧盟的调查报告,被指控存在竞争黑幕,并不择手段延迟对手同类药品上市。据欧盟估算,如果这些药品及时上市,将为其医疗体系节省大约30亿欧元。因而,如果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属实的话,欧盟委员会将毫不犹豫地提起反垄断诉讼。
据美国商业作家AOIFE在7月份的最新分析指出,欧盟反垄断浪潮已经开始波及到包括辉瑞在内的三家药品厂商。
再燃中国区战火
辉瑞中国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立普妥”是辉瑞在中国上市的40种创新产品中主导地位排第一的产品。由于中国有着全球最多的人口,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等,中国正在成为全球最大的心脑血管发病区域,是该药物潜力最大的市场。在巨大市场的诱惑之下,从2007年开始,辉瑞与中国的嘉林药业开始殊死格斗。
1999年,原北京红惠制药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开发的二类新药阿乐首先在国内上市,随后,美国辉瑞公司“立普妥”在我国获得行政保护。“这里有一个需要说明的大背景是,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药品行政保护较之专利保护更为有效,‘立普妥’1999年才获得行政保护,这给了嘉林药业做仿制药的空间。”正略钧策合伙人解永军向记者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