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课题,经过六个多月的立项、部署、调研、分析和研究工作,目前已接近尾声。
“我国要逐步探索建立一个政府主导、军地协同、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药品应急保障新体系,以保障公众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有效的药品供应。”
在近日举行的“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研讨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药学会理事长桑国卫如是表示。
会上,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等有关部门领导及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就最终报告的形成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体系初步建成亟待完善
“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研究”被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于今年初部署了研究任务。
从今年2月起,承担该课题的中国药学会组织专家对自然灾害多发的广东、四川、福建等地以及北京、上海、浙江、湖北、湖南、黑龙江等应急药品重点储备省、市进行重点调查,并对30所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及参加过应急救援的医、药、护和管理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中央与地方两级医药储备制度,并形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然而,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我国药品应急体系在政策、保障、储备等方面仍亟待完善,如:药品价格政策导致储备药品的价值缩水;一些特殊品种在灾情发生后供求矛盾凸显,导致采购成本增加;医药储备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缺少统一的药品储备数据库等。
“与医药储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还没有上升到部门规章和国家法律、法规层面,不利于在救援中做到有法可依;在药品储备政策中,储备形式过于单一,储备目录没有动态修订,各地目录缺乏统一标准,中央与地方储备目录之间缺乏协调性;药品捐赠的标准和处理、医务人员的灾区行医、应急药品质量管理绿色通道、特殊药品应急使用以及药品灾后处置等问题也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院长邵蓉表示。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规划发展部主任石晟怡指出,目前应急药品的品类和品规不能完全适应疫情的复杂和多变,实物储备的数量较难控制,如SARS疫苗等特殊品种,如果平时大量储备,将造成浪费。
“目前,实物储备与资金储备之间的比例是7:3,这样的比例是否能进行一些改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卫生经济与管理学系主任刘国恩提出了疑问。
刘国恩在进行了应急药品资金保障方面的课题研究后总结指出,目前我国药品应急储备资金的调整还不能适应储备任务增加的需要,储备药品核销补偿机制也尚待完善,应急采购专项基金至今仍是空白。
有专家对此也表示,目前应急调用手续复杂,效率低,难以满足及时应对的需要,而且缺少应急环境中的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导致了应急药品在异地运输、现场使用和管理方面均比较混乱。
实物储备和能力建设不可少
据中国药学会秘书长李少丽介绍,由于科技、政策、经济和社会环境对应急药品的需求、供给和筹资产生直接且复杂的影响,因此,为了提高整个药品应急体系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动态性,课题组专家们提出我国药品应急体系应该包括需求、供给和筹资三个方面,并构建了需求、供给和筹资的理论模型,同时还提出建立该体系下的法律、资金、信息、能力四个保障平台的设想。
李少丽介绍,法律保障平台是通过对我国药品应急法律法规建设现状的补充调研,提出在“十二五”期间保障体系有效运行的法律法规保障方案;资金保障平台则重点在运用经济学理论和模型,提出资金保障的方案;信息保障平台为药品应急管理办公室提供决策所用信息,并与储备系统中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疗机构实行信息双向流通;能力保障平台则重点体现在对生产储备能力、应急采购配送能力、应急指挥能力、应急队伍、应急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建设。
桑国卫指出,国家药品应急做得好不好主要靠的是平时储备,要把工作重点前移,注重日常的应急药品管理,要强调在实物储备的同时注重能力建设;要在平时练好内功,将应急药品配备好、储备足,才能在危急时派上大用场。医药企业和储备单位要特别重视这一点。
桑国卫强调,应对突发事件,关键是要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科学应对。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也要坚持统一领导、协同应对,要建立统一和规范的管理指挥系统,确定平时如何统一管理,危急时如何统一指挥,从中央到地方如何传递信息,各部门间如何协调联络。此外,药品应急体系还要与国家医药卫生应急保障体系相匹配,融入国家整体的应急保障体系中。 (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