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在8月27日发布了《江苏省2009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公告》,首次在江苏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这相当于把江苏省以前分散在各市的药品集中采购权统一到省一级。那么,南京“药房托管”模式中有9家三甲医院在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的范围内,南京医药对这9家的药房托管权还能继续拥有吗?
更关键的是,“药房托管”模式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公立医院改革方向存在相悖的地方。专家们确信,在医改未明朗前就开始探索的“药房托管”终究是一种“过渡模式”,必然将随着新医改的推进而逐步终结。
药品集中采购启动
根据8月27日发布的《2009年度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文件》(下称采购文件),江苏将在省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药品挂网采购,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一、第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和未获得国药准字号批件的药品不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外,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药品原则上都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记者在采购文件上看到,此次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约有4500个品种,具体分为保障性药品目录、廉价药品目录、大容量注射液目录和竞价议价药品目录。
在价格方面,采购文件规定,本次集中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拟中标(入围)候选品种价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加价政策计算后不得高于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高零售限价。属于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供应商拟中标(入围)候选品种价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加价政策计算后不得高于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零售指导价格。如本次集中采购药品拟中标(入围)候选品种取得基本药物招标中标资格,则须与基本药物招标中标价保持一致。
据了解,企业必须在8月27日~9月17日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而从10月28日起,采购中心开始接受企业网上报价。
而在配送方面,文件规定原则上每种药品只允许委托一次,但在一个地区可以委托多家企业进行配送。供应商的每个药品对单个省辖市可确定1~3个配送商,每个县(市)可确定1个配送商。对某一具体入围品种,同一家医疗机构选择不超过两家配送商。
显然,江苏省启动药品集中采购,给南京“药房托管”带来了许多不确定因素:原先进行全市统一采购、配送和结算的南京市药品集中托管中心,这个机构可能被整合到省级平台,那么,原先在“药房托管”范围内的市属9家三级医院与南京医药的药房托管关系有可能重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