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次内部会议传出消息,本市多家医药连锁企业的加盟店因暗藏多种形式的违规行为,受到了警告、经济制裁或清出市场等严厉处罚。几乎与此同时,也传出鼓励连锁店多开直营店的消息。
近年来,一些医药连锁企业过快扩张,“连而不锁”,为了经济利益未能按规定实现药品统一配送,并允许加盟店私自进药销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此次处罚,目标直指此领域存在的“过票”、私自购药、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扰乱医药市场的行为。
曾经存在并引领市场4年的连锁加盟模式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连日来,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神秘的“过票”
36岁的郑州女士邬杭(化名)半年前脱离了郑州一家医药连锁公司后,很快成了另一家医药连锁公司的加盟商,她的加盟,使这家公司在郑州市场上迈入了百家店行列。
9月8日上午,邬杭从新乡市按出厂价购进了两种药品,两个小时的路程颠簸后,她没返回自家门店,而是迫不及待地来到连锁公司总部。
“过票。”在总部财务室,邬杭拿出在新乡购买药品的发票递给财务人员。接过发票后,财务人员重新给她开具了盖有公司公章的出库单据。邬杭问:“还不给发票?还要收2%的手续费?”财务人员白了邬杭一眼未加理会。
接过这张单据,邬杭从钱夹里抽出钱递给财务人员,随后,她的姓名、店名和所进药名等被登记入册。“收钱连个收据也不打,总是这样……”邬杭边嘟囔边走出财务室。
据记者连日来对郑州多家医药连锁公司内部人员的走访了解:邬杭手中的购药发票在连锁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这样一进一出,她私自购药的违规行为,就变成了连锁公司的合法配送。该操作手法被业内人士称为“过票”。
“过票”也叫“洗票”,就是换发票。但事实上,经连锁总部换过的票据只是一张药品出库单,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发票。这种做法的目的是应付药监部门的监督,逃避税务部门的检查。因为按照相关规定,连锁总部必须向所属连锁和加盟店施行100%统一配送药品,不允许加盟店或连锁店私自外出购药。
关于出现“过票”的原因,药品市场上的一种解释是:当被加盟商称之为“药头”的连锁公司总部没有能力为自己的加盟店及时配送低价药品,或未能及时调配加盟商急需的某种药品时,总部默许加盟门店自行外采,只是外采后要在总部重新“过票”,以应付药监部门的随时检查。
“过票”被“药头”美化为变通
和保护。将加盟商自己购买的药品通过“过票”变成是总部药品,而后由总部出具出库单。药监部门检查时,从票面上看到的是该药品经由总部购买后统一配送到所属加盟店的店面。但事实上,这药是加盟商私自外采的,或购自药厂,或购自药贩,很可能会让“假药”、“劣药”或是过期药钻了空子。
“过票”现象在业内司空见惯。在加盟商的眼里,这种“过票”事实上是自己被“母店”强行盘剥了一回,这也是“过票”现象产生的另一个利益动因。
据知情人透露,连锁公司的加盟商到总部“过票”时,按照潜规则须向总部缴纳2%~3%的手续费,“过票”俨然成了“母店”的盈利增长点与经营方式的创新。
一家连锁公司的财务人员向记者证实:偷漏税现象在医药行业很普遍,仅靠不向加盟商出具增值税发票甚至倒卖增值税发票,一个有着百余家加盟门店的医药连锁企业一年可额外赚取近百万元。而凭借收取“过票”手续费,这种规模的连锁公司一年能盈利数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