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于22日起开始强制执行。湖北省将国家公布的296种药品、2349个规格,增补后增加到了4206个规格,其中45%的药品价格均有所下降,总体降幅达12%。
建立具有合理价格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最简单易行的一步。但显然,在缺少制度配套的情境下,一个缺少必要保护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几乎是孤独地冲入当下诡谲的医疗市场。它能否因为“国家”的威信而获得尊严?药厂、医院、药商、药店,又能否能放弃既得利益,惟其马首是瞻?
事实上,最有可能也是公众习以为常的结局是,从此之后,药厂停止生产一些物美价廉的药品;而医院和药店,或者选择不进这些国家基本药物,或者根本在市场上买不到这些药了。最终,此轮药品降价难免又一次成为“空降”。
是的,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精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这种规定表面看去正确得无以复加,但它存在一个致命的漏洞,即只关注终端而不关注源头。试问,如果药厂都不生产国家基本药物了,基层医疗机构又怎么去全部配备和使用?
显而易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为它的实行创造制度土壤。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基本药物生产、药品定价、社会保障、药品招标采购及配送等诸多层面。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制度建构,保证国家基本药物顺畅的“可获得性”,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总是可欲而不可求。
进行制度配套,当然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反过来说,它难道不是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吗?卫生部和发改委早就应该想到,如果没有一系列的制度拱卫,单纯一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在难堪大用。我们由衷地希望,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颁布和零售价格确定之后,花费更多心力做足制度配套功课,赋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执行力。 (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