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调整后的价格从10月22日起执行。与现行规定价格比,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左右;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
昨日,记者就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我市的执行情况,采访了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
药品市场实际零售价格不得高于零售指导价格
据介绍,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格是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最高限价,主要依据的是社会平均成本,并兼顾市场供求等各种因素。它反映的是全国范围内不同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成本和价格变化情况,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
药品的市场实际零售价格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它不仅与企业产品品牌、质量相关,还与购销双方的交易方式、购销数量、货款回收时间等因素密切相关。由于市场实际价格的形成情况复杂,与国家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格会存在一定差异,这是正常现象,但是药品市场实际零售价格不得高于零售指导价格。
一些药品降价幅度超过50%
“我们店这次零售价格调整共涉及600多种药品,主要集中在心血管疾病、胃肠道疾病、糖尿病、抗生素等用药。”浙江老百姓大药房义乌店店长叶琼介绍说,“10月18日,杭州总公司下达了药品零售价格调整通知,要求所有分店从19日起按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调整后的价格进行药品销售。”
叶琼说,部分药品的降价幅度还是很大的。“以北京同仁堂生产的‘安宫牛黄丸’为例,调整前的零售价为290元/盒,调整后的零售价为196元/盒,比指导价198元/盒还低2元。又如,‘阿莫西林分散片’的零售价由之前的14.5元/盒调整到指导价4.6元/盒进行销售,降价幅度高达68%。”
义乌大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经理黄瑛告诉记者,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之前,大德药房就已经知道调价消息,因此提前与药品厂家进行沟通做好调价准备。通过对电脑数据的更新,在22日当天,药房所有药品就开始按调整后的价格进行销售。
市民可上网查询所买药品价格是否偏贵
据了解,10月21日,市发改局联合市卫生局召集卫生局下属医院相关负责人,就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进行部署。当天,市发改局还电话通知全市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要求从22日起按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进行药品销售。
“市民对所购买药品价格有异议的,可登陆省物价局网站(www.zjpi.gov.cn)下载《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表》进行核对。如果发现购买药品价格超过零售指导价,可拨打价格监督检查举报电话12358。”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还没有调价的药品零售店和医疗机构要尽快调价,下一步将组织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