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前,我省35个试点县市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武汉,硚口、武昌、东西湖和汉南4个区将先行试点。今后,这些地区的居民到当地政府办医疗机构买药,会感觉药价便宜多了。
昨日,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在汉召开。省委书记罗清泉出席会议,省长李鸿忠讲话,常务副省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宪生就做好下一步医改工作进行部署。副省长张岱梨主持会议。
会议对今年底和今后一段时期医改工作尤其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做出具体安排。我省医改工作已从宣传发动、制订政策、动员部署进入具体组织实施阶段。
会议要求,医改工作特别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涉及诸多利益格局调整,尤其是医药行业内部既有机制改革,困难多,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把困难分析得透彻一些,方案制订得更周密一些,确保改革成功。
会议强调,要加快启动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建立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和工资水平决定机制,认真清理核查津贴和补贴,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定编定岗。
昨日我省还下发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暂行办法》。办法透露,到2011年,我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
根据安排,今年底,全省30%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在初期,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药品的,要由市(州)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层层报批、备案。
另外,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患者可凭处方购买。(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