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启动工作会议获悉,北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部参加本次集中采购,将包括近200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和20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据了解,采购范围涉及到除国家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疫苗外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预计年采购量达180亿元,通过集中采购可为患者让利26亿元。
采购过程将实现“三转变、四统一、五体系”,即由原先6个小组各自采购转变为全市集中采购;由中介机构组织实施转变为政府主导实施;由多家营利性中介平台转变为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平台。招标过程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价格、统一监管。另外,还将引入药品安全和质量准入评价体系、现代化物流配送体系、购销服务和信用体系、医疗机构用药监控体系和集中采购监督管理体系。
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结合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际用药需求,北京市在目前社区零差率药品的基础上,将补齐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并在全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集中采购过程由生产企业直接投标,减少中间环节,提高配送企业集中度。(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