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在天津召开的部分地区财政部门医疗卫生改革座谈会上获悉,本市已提前实现国家规定的今年内在3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的目标。
据了解,今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意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在市内六区和滨海三区城区部分正式启动实施,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是在社区基本药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补偿和完善运行机制,取消社区基本药品的销售加成,打破以药养医的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同价格提供给患者使用,使社区基本药品价格至少降低15%。
目前,本市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覆盖率达到50%,涉及537个品种的社区基本用药价格平均下降23%以上,实现了社区基本药品平价销售和同城同价。截止到今年11月,本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销售收入6.14亿元,《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销售收入0.87亿元,累计减少社区居民药品费用支出1.72亿元。其中,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平均降低10.28%,减少药品费用支出0.8亿元,取消了15%药品加成,减少药品费用支出0.92亿元。同时,通过统一规范的社区基本用药采购渠道,保证社区药品质量,进一步保障社区居民用药安全,达到了减轻患者费用负担的目标。(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