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的药品零售企业来说,2009年或成最具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而这只因为一件事——“新医改”。2009年,上至药店老总,下至一线店员,谈论的内容都离不开“新医改”这个话题。等待、观望、兴奋、紧张……新医改在2009年带给零售药店太多的情绪,但是无论如何,我们看到,经历过残酷的价格、服务、业态战火洗礼后,药品零售业者们更加从容和淡定。各种迹象显示,变革的暗流正在汇聚,相信它必将推动药品零售业又一次革命。
挑战在眼前
关键词:新政基本药物零差率
4月6日和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相继公布。人们对于新医改方案的期盼和猜测终于告一段落。
“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等有关药店的表述,与2008年10月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相比让药店感到欣慰。
观望,一度成为新医改方案出台后零售药店的普遍情绪。而随着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医疗机构改革等具体改革措施的陆续出台和实施,“挑战就在眼前”成为药品零售行业的第一感觉。这一点,在广州被体验得尤为深刻。8月1日,《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试行)》实施,广州市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购药可报销65%,在其他医疗机构可报销50%……最高报销比例均为300元/人/月。这使得广州医保定点药店的药品销售额骤然下降了30%左右。
而对于农村药店而言,在分享医保份额时同样面临着挑战。“新农合”补助标准将于2010年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仅此一项,农民就将新增1360亿元的医药购买力。但是,如果农村药店被排除在“新农合”之外,农民到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所看病购药可以由“新农合”报销,在药店买药却不得不自费的话,去药店的农民肯定会越来越少。
8月18日,《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发布,我国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在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的措施,对药店首当其冲的挑战就是药店价格优势的丧失。
不过,一些地区医保政策的开放则为药店打开了另一扇门。今年起,部分地区扩大了医保定点药店刷医保卡消费的范围。4月1日,哈尔滨市参保人持医保卡不仅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疫苗预防接种,还可以在医保定点药店购买保健品和血糖检测仪、血压计、频谱治疗仪等医疗器械;5月,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关于扩大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当地参保人可在药店刷卡购买的商品中,新增了50种药品类、13种防疫类、35种保健类和27种常用医疗器械类产品……
对于零售药店,新医改堵上了“治疗”一条路,却打通了“预防”和“康复”两条大路。
低调的发力
关键词:成本并购联盟
2009年,房租一如既往地上涨。不少租赁协议到期的零售药店,在续签合同时,不得不多支付5%~10%的租金,而在广州、北京、上海等地,很多房东的加价达到了20%以上。面对上涨的房租,零售药店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签!尽管不甘心。一般的情况是,房租大约占到药店销售额的8%~10%、占毛利率30%~50%。高昂的租金,让药店在政策压力下,经营更显艰难。
2009年,没有高调的投资事件,没有高调的上市言论,有的只是低调的发力。大小药品零售企业分别选择了两条不同的道路:扩张和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