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安徽省32个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县的537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172种省补充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50%以上,惠及2000多万城乡居民。
这是安徽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质性运行迈出的第一步。以实行零差率销售为契机,我省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基本药物、保障制度“一揽子”改革,加快建立既能体现公益性、又能调动积极性的新机制,走在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前列。
“零差率”引发新思考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我省在谋划、推进这项改革时,经历了一个认识不断深化、逐步达成共识的过程。”安徽省发改委主任、省医改办主任沈卫国说。
最初的方案,是取消15%的药品加成,并将取消的药品加成款补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但调查摸底发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加价比例非常高,乡镇卫生院普遍达到60%以上,村卫生室一般达到80%以上。由此产生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仅按国家规定的15%药品加成率给予补偿,与药品实际加成的情况差别很大,群众得到的实惠十分有限;如果按实际取消的加成给予等额补偿,由于各地差异很大,补偿标准难以确定,也不具备可操作性。
“单纯进行补偿机制改革这条路走不通,必须深入调研,解剖麻雀,探索新路子。”省医改领导小组迅速作出部署,由发展改革、卫生、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分赴15个县市区进行大规模的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这次调研,先后召开了20多个座谈会,不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的“以药养医”现状和弊端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发现过去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定位不清、监管不严、补偿不足,人员编制失控,人事管理涣散,人才短缺与人浮于事并存。
“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的‘以药补医’机制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渐偏离了公益性方向。”沈卫国认为。在过去特定历史条件下,“以药补医”机制曾经对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扭曲了收入分配关系,其本身的不合理性和危害性也越来越严重,直接导致了滥用药物、开“大处方”,拿提成回扣等,不仅造成药价虚高,群众花冤枉钱,而且用了很多不该用的药,长期下去,群众的身体素质都有可能受到损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坚持‘破、避、立’相结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彻底改革。”经过反复讨论,共识逐步形成,思路也日渐清晰:坚决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避免回到“大锅饭”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考核分配机制和药品招标采购配送制度等进行全面改革,加快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体制。
立足治本勇创新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保障医务人员合理的收入水平;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把政府补偿控制在政府财力承受范围内。”安徽省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基本思路,很快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和国家医改办和有关部门的认可,也坚定了我省推进综合改革的信心和决心。2009年11月下旬,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32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一举推出九个改革文件,改革大幕正式开启。
安徽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包括五项改革内容。省医改办负责人介绍,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使其真正回归公益性,是开展综合改革的基本前提;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取消“以药补医”,实行零差率销售,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是检验综合改革成效的核心目标;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保持社会稳定,是决定综合改革成败的关键环节;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是有效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避免重回“大锅饭”体制的重要动力;推进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是确保综合改革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
省长王三运指出,通过这些改革,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医补药”的机制,确保恢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顺利建立实施,确保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立足治本的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