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国家医改精神,四川将于今年3月31日前正式发布2010年版《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对药品目录进行调整,增加品种和范围。”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示了《2010年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
此次调整的原则是统筹考虑基金及各方面承受能力,适应临床医药科技的进步与发展,适当提高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临床基本用药需求,保持参保人员用药相对稳定和连续。
据悉,按照国家要求,四川甲类药品不再进行调整并从2009年12月开始执行。按照《方案》,四川只对乙类药品品种进行调整,调整总数不得超过243个(含调入、调出和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品种)。结合四川实际,此次调整不从09版国家目录中删除药品,只在国家乙类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品种和范围。
《方案》要求调整增补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在2005年版四川药品目录内但未增补进09版国家药品目录、经近几年临床验证需继续保留的药品。临床基本不用或者用量很少的药品,已有替代药物且价格高于替代药物或毒副作用明显大于替代药物的药品,安全性存在重大隐患的药品,不再调整增补进新的目录。重点对新药和评审专家建议增补的药品进行评审。
药品目录牵涉医院、患者、药企等各方利益。四川严格实行专家评审制度,药品目录完全由专家评审确定,有关行政主管机关仅负责做好目录调整的组织工作,不接受药品申报和推荐,也不以任何名目向企业收取费用。
评审专家库由各市(州)组织推荐,共1300人左右。在遴选过程中,专家集中投票,按照专家投票多少排序,并根据大多数专家的意见提出药品目录的初稿。由省监察厅等部门抽调人员,全程监督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