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省政府将在邵阳召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工作现场会,总结我省基本药物价格改革试点情况,交流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管理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基本药物价格监管工作。
从2010年1月底开始,我省36个试点县全面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据省物价局介绍,试点县2010年度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比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之前的药品零售价降低47.12%。按照2009年全省农村药费支出总额匡算,36个试点县年整体减负约9亿元,农民年人均减少支出约50元——
1月26日,是邵东县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第一天。
砂石卫生院因重感冒住院的患者赵子轩惊奇地发现,他当天的住院费用清单显示是38.9元,而在前一天即1月25日,他的费用清单是64元,仅一天,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就为赵子轩节约了25.1元!这是我省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的一个普通例子。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安排,至2010年1月31日前,我省14个市州的36个县市区的470所乡镇卫生院和11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率先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规定的药物(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也就是说从2010年1月31日起,湖南省36个试点县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不得突破全省统一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
财政专项补助5000万元
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的“看病贵”,专家们称之为“药价虚高”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医院药房这一块。
为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迫切的“药价虚高”问题,我国在2009年8月,公布了307种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并决定在三年内投入8500亿元推进包括基本药物制度在内的医疗制度改革。我省今年对36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县市区安排药品“零差率”销售专项补助5000万元,还将对基层医疗机构运行经费给予一系列补偿等。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和民生工程,这一举措符合民心,符合民意,符合民情。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业内专家指出,基本药物价格监管是否到位,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是否得到有效实施,事关整个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能否得以顺利实施和医改的成败,事关基层广大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医疗需求保障和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就明确表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关键是看虚高的药价降下来了没有。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基本药物必须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通过竞价、议价确定中标价格(即最高零售价格)。为顺利推进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达到降低虚高药价的目标,省政府决定,按照“不高于国家发布的零售指导价格,不高于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不高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行平均购进价格”的原则,由省物价局制定并发布了基本药物投标报价指导价格。
36个试点县年整体减负约9亿元
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省物价局做了大量不为外人知晓的前期工作,积极探索,运用市场规则,切实降低虚高药价,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从2009年5月份起,为做好药品价格核心数据库的建设,省物价局组织20多名同志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工作小组,从5月至10月,连续6个月没日没夜加班加点采集收集省内外市场上的各类药价,小组有一个叫周晶晶的女孩子因赶录数据、长时间操作电脑甚至一度造成视网膜脱落住院。仅此一例,我们就不难想像这项基础工作的繁重复杂。
通过艰苦细致的努力,2009年11月,省物价局在全国率先建成了第一个省级药品价格核心数据库。这个数据库共收集了我省38家一类价格医院、试点县(市、区)8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家大型零售药店药品实际购销价格,以及我省2007年度和广东等6省2008年度的药品中标价格等,共计500多万个数据,做到了对各类药品价格的实际水平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将通过市场充分竞争形成的药店零售均价和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采购均价作为制定试点县基本药物投标报价指导价的重要依据,制定并发布了296个品种3029个剂型规格的基本药物投标报价指导价格,比基层医疗机构医改前的零售价格平均降低37.88%。
由于我省的基本药物投标指导价是以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为基础确定的,虽然价格水平比原实际价格大幅降低,仍然有893家制药企业参与投标,应标品种达邀标总数的90.54%。拜耳医药、广州白云山制药集团、扬子江药业等知名药企、著名品牌也积极参与竞标,最后的中标价格还低于公布的投标报价指导价格14.87%。
省物价局局长龚秀松告诉记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后,试点县2010年度基本药物的最高零售价格,比之前公布的投标报价指导价降低14.78%,比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之前的药品零售价降低47.12%。按照2009年全省农村药费支出总额匡算,36个试点县年整体减负约9亿元,农民年人均减少支出约50元,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的群众普遍反映,现在的药费比以前少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