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求解放
并非行政部门管得越多,越能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也不能以公益性为借口,将公立医院划为某个行政部门的“自留地”
公立医院改革,这棵老树能否在2010年的春天孕育几枝新芽?
全国“两会”前夕,随着卫生部等五部委正式印发《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各地的16个城市开始新一轮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至此,《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要求重点抓好的五项改革: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终于全部启动。最后亮相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被认为是改革中最为复杂和艰巨的内容。
根据新医改精神,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将是试点的一项核心内容。
2005年以来各地对于公立医院改革的探索将成为本轮试点的基础。当年3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曾明确指出,设立医院管理中心,并配套推进医疗机构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方法的改革。
此后,上海、无锡、北京等地纷纷尝试以“管办分离”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改革。上海等地的模式还得到了决策层的赞许。此次《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指出,可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而《瞭望东方周刊》对于目前各地改革模式的调查显示,公立医院管办分离的重点仍是分离行政机构。这与基于企业经营管理原则的“管办分离”并非同一概念。其不同之处在于:公立医院的管办分离还是以行政管理方式作为医院管理的基础。
在“医管局(中心)”模式流行的现实之下,这一问题常呈现为卫生主管部门、医管单位、医院三者之间的矛盾。
有一种看法认为,将医管单位仍划归卫生主管部门范畴,会使改革出现倒退的可能。如果将其作为改革边界,那么经过精心筛选的“新公立医院”就难免会在公益性的借口下,重复强势地位与效率低下并存的状况。
参与本轮公立医院改革设计的人士向《瞭望东方周刊》表示,根据目前各地的改革经验,去行政化乃是新一轮试点的重要任务。
30多年来,中国各行各业凡涉改革,都无法绕开管办分离。其改革目的都是希望在有效监管之下,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和市场的配置作用。矛盾与冲突的核心也往往是政府与企业、市场的关系。
不过,国企改革的经验似乎无法全盘套用于公立医院、国有大学这样的公益性机构。本轮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如何突破旧有界限,给中国以新的改革体验,令人关注。
公立医院会有多少?
根据《意见》,试点的第一个任务是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完善服务体系。
上海交通大学卫生公共学院执行院长马进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谈到,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规划,在目前的公立医院中将有相当一部分进行转制,剩余符合医疗卫生资源规划的医院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即新公立医院。新公立医院承担基本医疗服务的任务,并因此享受政府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