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获悉,农工民主党中央拟提交有关科学制定国家药物政策的提案,建议加强基本药物组织机制建设,基本药物政策要与医保报销政策相衔接,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使用的激励机制。
提案指出,基本药物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要执行“按购进价格进行零差率销售”。这意味着医疗卫生机构卖药的多少与机构自身利益无关,有助于从根源上消除“大处方”、“多开药”、“开贵药”等弊病。然而,要顺利实现这一转变,离不开有效的相关政策配套和制度保障。
农工党中央建议,在制定基本药物政策方面要加大政府财政补偿。一是加快完善财政补偿机制。财政部门应加快推进制度建设,核定好财政需要负担的部分,落实政府投入,同时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补偿机制,确保其正常运行。二是提高医疗服务的价格补偿。当前,我国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尚未改革到位,劳务定价偏低,这是导致“以药养医”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为配合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应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改革步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如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设立药事服务费,执行医疗服务分级定价政策等。
同时,基本药物政策要与医保报销政策相衔接。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当前各类医保基金存在较大结余,这对提高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来说,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和时机。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责任机制。为此,农工党中央建议,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使用基本药物的积极性,使之自觉地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相关措施可考虑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的奖励制度。要善于引导患者愿意接受基本药物。一方面,要提高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增强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医护人员要从正面加强基本药物宣传,让公众认识到基本药物是政府以国家名义推荐的安全、经济和有效的药物。(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