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正一天天迫近。
无疑,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上,企业诚信、产品质量、消费维权、质量监管等诸多关键词,再一次近距离地摆在管理部门、生产企业与广大消费者眼前。而作为事关广大蓉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药品质量安全,的确也早已引起了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我们欣喜地看到,管理部门的良苦用心、生产企业的庄严承诺,似乎在此刻凝聚成一份份沉甸甸的责任!
自然,作为正在全力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成都,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不仅仅是管理部门的责任。在生产环节,从原材料采购、车间管理以及销售记录等,药品生产企业究竟怎样在药品质量安全方面把握各个关口?在药品流通环节,无论进货渠道、产品保存以及正确引导消费者用药服务等方面,药品经营企业又是在如何规范自身行为?
同样肩负着“责任”二字,《成都药周刊》决定从今日起推出具有广大社会意义的大型宣传报道活动——“3·15诚信我做主”。在此次计划持续一个月的宣传活动中,《成都药周刊》将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一主题,从“诚信”、“责任”等多个方面入手,广泛深入全市药品生产、流通行业以及消费者内心深处,关注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强化消费维权,积极深入地探讨和报道“安全用药”这一社会话题。
如果您对规范药品行业持有独特的见解和主张、如果您有药品生产销售的经验、如果您在药品消费中偶遇苦恼经历等等,我们都将用心聆听和记录,并将您的意见、建议或投诉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将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3月5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召开2010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会议一方面在总结去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另一方面也对今年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向全市无菌制剂和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负责人,原料药、中药饮片、氧、药用辅料等其他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制剂室负责人等宣讲“两高”司法解释,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再次拉响安全警钟。市药监局副局长高国军对全市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要抓好信息化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与此同时,市药监局为积极探索建立药品生产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中实行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制度,以此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生产秩序,消除药品生产安全隐患,确保药品质量安全,防范重大药害事件的发生。
承诺书八项内容规范企业行为
据介绍,这次由市药监局统一制定并要求签订《成都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的企业,将率先在全市150家中西药品生产企业中执行,并要求3月25日前全部完成。另外,中药饮片、医用氧、药用辅料等企业将随后签订。该承诺书一式四份,其中跨成都市两个区(市)县的企业一式八份,而且全部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市药监局、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县政府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企业各执一份。
该承诺书从八大方面详细规范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其大体内容为: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不违法违规生产药品;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兴业的理念,以生产安全有效、质量合格的药品取信于民,恪守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标准和要求对每批来料进行检验,杜绝不合格原辅料投入生产使用;保证所有批次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真实完整、归档备查,坚决杜绝伪造作假行为;认真对待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报告;在药品生产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时,保证主动停止生产;建立健全药品主动召回制度,保证在发现本企业生产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损害人体健康时,及时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自觉履行法律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各企业还明确表示,“如有违反,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本企业愿意承担响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