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国家试点将迈开公立医院改革第一步。
按国家医改协调小组要求,公立医院改革16个试点地区的具体操作方案于4月初上报,汇集到设在卫生部的公立医院改革办公室(下称“公立医院改革办”)。而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评估专家组也已组建。
在经过公立医院改革办的审订后,中国公立医院改革大幕将正式拉开。
从目前各方透露信息看,16试点将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临床路径管理、人事激励机制考核等诸多方面实质性改革。但在药事服务费如何收取、药品零差价后医院如何补偿?多元化办医等方面的改革前景依然模糊。
新一轮公立医院改革中,产权制度改革成为“慎言”话题。
16个试点方案4月上报
16试点方案将于4月初“齐聚”到卫生部。
同时,由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和北大医学院等机构学者,组建了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的指导与评估专家组。该专家组的职能是对16试点方案提出修改建议,并在试点开展后进行跟踪调研和评估。
公立医院改革涉及卫生区域规划、运行机制、管理机制、补偿机制等诸多环节。据医改权威知情人士透露,尽管各地区方案各有侧重,但在一些改革内容上也呈现了一致性思路。
首先,成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或医院管理中心,试图在法人治理结构等管理体制上破局。
如湖北鄂州改革思路显示,将成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公立医院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并且组建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作为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以政府出资人代表身份,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物监督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考核和监督。该机构下设药品配送中心,并设立总会计师和核算中心,对公立医院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而江苏镇江、湖南株洲、安徽芜湖、广东深圳均有此方面政策安排。
“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表面上是改变了医院的组织和制度结构,但根本上是改变了政府与公立医院的关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表示,法人治理结构即公立医院的去行政化应该是公立医院体制改革的核心。
“法人治理结构不再是回避话题。”一位公立医院评估组专家对记者分析,尽管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中,只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但从目前试点地区酝酿的方案看,上述地区都选择去啃这一硬骨头。
其次,整合医疗资源、组建医疗集团,建立区域性医疗中心,成为部分地区试点地区的选择。
如辽宁鞍山将按“一个市级中心、四个区域性医疗分中心”来重新布局公立医院。具体涉及到,要将坐落在鞍山市立山区的第三医院搬迁至高新区,改为骨伤病医院,将坐落在铁西区的第二医院搬迁至千山区,作为千山区的区域性中心医院。河南洛阳将在洛河以东、西、中、新区等区域,布局五大治疗中心。
在2008年安徽马鞍山组建医疗集团的示范下,江苏镇江、湖南株洲等地也谋划相关医疗资源重组。
相比上述体制机制改革,偏技术性的改革举措将会被更多的试点地区采纳。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大部分地区的试点方案中都出现了临床路径管理、住院医师培训、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等内容。